本网讯(记者郑玉欢 通讯员李莉 覃小芬)“感谢检察院给我们一个汲取教训、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我一定依法经营,依法办事!” 近日,被不起诉人方某在公开听证会上诚恳地说。
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大悟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针对一起涉民营企业案件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取得良好效果。
方某系大悟县一生态农业民营企业法人,为自建用砂,在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未办理相关行政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流转的企业土地上建洗砂厂,进行洗砂、堆砂行为。经国土资源部门现场勘测,其占用耕地面积11.36亩,破坏了土地环境,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大悟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实地勘察,与自然资源规划局以及企业负责人进行深入沟通,详细了解情况,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意见。方某随后主动雇请工人将原有洗砂、堆砂的地方进行取土回填,并在回填的土地上套种了冬麦和当季蔬菜,均已成活。今年6月,经大悟县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作出调查报告,被毁坏的耕地全部补植复绿。
在本次公开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说明了案件办理情况,并详细阐述了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侦办过程合法,案件定性准确,方某态度良好,积极复绿达100%,同意对方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听取承办检察官的工作汇报后,人大代表发表了意见,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也均同意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该案的办理,体现了检察机关执法的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