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迟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2月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主任会议通过)
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湖北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期内推迟召开常委会会议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市县人大常委会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期内推迟召开常委会会议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主任会议决定:适当推迟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具体开会时间由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另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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