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张婷 通讯员 李太峰 邹晨)2月3日,胡某某坐车经过城区槐荫大道长征路口疫情管控卡点时,拒绝配合检查,辱骂执勤人员,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介绍,当天市交管局直属一大队按照指令,在辖区槐荫大道长征路口疫情管控卡点开展交通管制防疫查控工作。一辆牌号为鄂a8f***小型机动车驾车经过此地,拒绝检查。乘车的胡某某下车后辱骂执勤人员,态度恶劣不配合防疫检查工作。
执法人员依法将车辆控制,驾驶员与胡某某继续以辱骂、推搡的方式阻碍执法人员执法,在多次警告无效后,民警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将两人带回市公安局孝南分局新华派出去依法调查。最终,乘坐该车的胡某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民警提醒,现在正处于全民抗疫的关键时刻,请市民积极配合防疫检查工作,遵守法律法规,没有特殊情况不要随意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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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高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