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发生以来,孝感市医保系统按照国家医保局“两个确保”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迅速制定医疗保障应对举措,将人员救治放在首位,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同时市医疗保障局加强指导监督,确保各项医疗保障措施第一时间落实到位。
1、 政策落实到位。迅速出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救治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抢救治疗医疗的费用处理意见》,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由财政兜底,个人不付费。对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医保按规定支付后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实施综合保障。对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和疑似患者异地就医先行救治,采取“先诊疗、后结算”,不按转外就医处理、不降低医保报销比例。纳入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以及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抢救治疗病人的医疗机构,其抢救治疗费用不纳入年度总额预算范围,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而影响救治工作。
2、 资金保障到位。保证救治费用所需,对指定接诊的医疗机构预拨医保基金,截止2月1日,全市已预拨医保基金21263.24万元,实际到帐医院14163.24万元。及时开展医保结算,截至2月1日,新冠肺炎病例结算合计61人,其中本市参保57人,异地就医参保4人,合计医疗费用64.76万元;
3、 检查督导到位。密切关注救治药品耗材的市场价格和供应情况,开展定点医院、零售药店防控药品、耗材价格监测工作,监测情况每日一报,逐级上报;对发现哄抬价格、操纵市场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严肃查处、依法处置。组织专班对零售药店销售发热、咳嗽药品疫情报告工作开展现场督查,重点检查零售药店对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是否有详细询问、了解有关情况,是否劝导患者及时到医院就诊。
4、 社会宣传到位。通过《孝感日报》、市局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致全市参保人员一封信》,适时调整各类医保业务经办方式,提倡“网上办、电话办、暂缓办”方式,实现少见面、控传染,介绍延长参保缴费时间、延长医疗费用报销时间、方便特殊人群购药、优化医保业务办理等事项,对外公布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医保经办业务电话,提供政策咨询、参保状况及费用查询等。
5、 物资筹措到位。以市医保局名义组织开展筹集捐赠防控物资,协调泰康人寿保险向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捐赠护目镜500个、防护服1.5万套;协调人保财险向市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捐赠10万元;协调人保健康捐赠护目镜400个、防护服4000套。以市医保局名义向驻点村医务室捐赠标准口罩450个,确保每个进出医务室的村民和有发热病人的家庭成员有口罩可用。(通讯员罗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