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的发展,口罩成为了每个市民的标配。用过的口罩该怎么处理?会不会被黑心商家拿去再次利用?这些都是大家关心的问题。
28日,孝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工作的通告》,让我们来看看如何正确处置废弃的口罩。
疫情期间特殊有害垃圾有哪些?
包括居民丢弃的口罩、有发热症状的居民家庭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
这些垃圾扔掉前,应该做怎样的处理?
使用过的废弃口罩应进行消毒(喷洒75%酒精、84消毒液,或开水煮沸浸泡30分钟以上);有发热症状的居民家庭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必须严格消毒后再采取袋装密封投放。
处理完后的特殊有害垃圾,我们应该放在哪儿?
我市将设置一批特殊有害垃圾专用收集设施。由各县市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指导各居民小区和商场、饭店等公共场所,在醒目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专用收集桶应注明“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桶”。市城管委、市住建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监督检查。
除此之外,这两件事也不能忽视
统筹做好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开展全方位无死角排查,清除暴露垃圾堆放点。
加强有用垃圾回收管理工作。疫情解除之前,禁止社会人员捡拾废弃物,回收机构不得收购社会人员捡拾的废弃物。城乡社区要加强对社会拾荒人员的监督管理,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有关回收机构的监督检查。
收集到的特殊有害垃圾,如何确保安全运输?
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应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尽量减少中转环节,原则上日产日清。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废弃物应禁止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收运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统一交由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的危险废物处置场所进行专门处置,并做好登记。
垃圾处置完后,收集的容器应做好消毒工作,保持容器整洁美观,避免病菌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