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荣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加快推动村强带民富,是深化农村改革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必答题。
强化改革创新,盘活农村集体土地、林地、水面、闲置房屋等资源资产,推进产权交易规范化,明晰产权、规范程序。引入资产评估机构,建立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标准,充分吸纳村民意见,确定交易产品市场评估值,建立信息发布、产权交易、交易鉴证全程可追溯的交易体系。
强村富民,产业先行。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围绕产业兴村做文章,把培育壮大集体产业作为“头号工程”,采取支部领办、村企合作的模式,融合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大业,最终实现业兴富民、“满盘皆活”的理想效果。积极开展股份合作,推动村集体以资源、资产入股龙头企业、合作社,创新“村企合作”“村社联合”形式。鼓励村集体广泛吸纳农民股、社会股等,联合组建强村公司,以企业经营理念开展运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引导村集体利用非农建设用地或村留用地兴建农贸市场、厂房等,增加租赁收益。
在资源资产富裕村,可采取“资源开发 产业发展”模式,通过集体自办、招商引资等形式,打造特色种养、民宿经济、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在资源资产匮乏村,可发展“跨村联营”“飞地投资”模式,实施“强村带弱村”行动,以支部联合、资源联用、人才联引等方式壮大集体经济,带动村民家门口就业增收,实现共同富裕。
与此同时,要聚焦强村公司如何建起来、用起来、强起来,切实实现集体有收益、村庄能发展、群众享实惠的目标,建立健全决策议事、财务管理、收益分配、股权管理、经济责任等规章制度,保障公司管理规范化、运营市场化、发展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