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奎
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共六个章节、七十四条,在推进保密依法管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等方面作出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对于推动保密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保密责任重于泰山。保密工作应党而生、伴党而行、为党而兴,始终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历史经验表明,党和国家的秘密直接影响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观念,充分认识《条例》修订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做好新时代保密工作,不断推进保密工作高质量发展,共筑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铜墙铁壁”。
切实增强保密意识,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事以密成,语以泄败。国家秘密,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当前,各种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安全风险及挑战前所未有,各类间谍行为主体更加复杂、领域更加广泛、目标更加多元、手法更加隐蔽,形势发展对保守国家秘密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强化敌情观念,树立保密意识,学习保密知识,掌握保密常识,维护国家秘密安全,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发现有人出售或收购、盗窃标注有“秘密、机密、绝密”字样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时,特别是在废品收购站、打字复印店、广告传媒公司等社会面服务机构发现时,要及时制止并报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
加强保密行为自律,做好保密安全提醒。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建设顺利进行。作为党员干部,有责任也有义务去保守国家秘密,要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自觉,把保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切实做到不该看的涉密内容不看、不该听的涉密信息不听、不该说的涉密话题不说、不该持有的国家秘密不持有、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确保国家秘密不被泄露。不仅要从自身做起,还要做好宣传引导,带动身边人共同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对他人可能发生的泄密言行要立即劝阻,营造保守国家秘密没有“局外人”的良好氛围,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可控。
养成保密防护习惯,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从近年来的典型案例来看,党员干部保密意识不足、思维模式不适应新时代保密工作需求,是出现失密泄密现象的重要原因。要坚持以学增智,将保密知识学习作为增强保密能力的抓手,主动学习保密知识,熟练掌握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要求,坚决破除不知者无畏的错误认知,使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不挂空挡。要自觉养成保密防护习惯,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做好手机、计算机等设备的使用保密管理工作,不使用手机和微信拍照、发送涉密内容,不在互联网上存储、处理或传输国家秘密信息,不使用u盘和移动硬盘存放涉密文件,坚决杜绝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国家安全,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把保密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汇聚起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强大力量,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