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营造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幸福指数,市四城同创办、市文明办定于10月上旬开始用一年时间,在孝感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不文明行为曝光行动。现将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曝光形式
由市四城同创办、市文明办牵头,市直相关单位参与配合,会同孝感日报社、孝感广播电视台、孝感市门户网站等媒体单位,对城区公共场所发生的不文明行为进行现场拍摄、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促进市民行为改善和习惯养成。
二、曝光内容
主要包括“三公一重”(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关系、重点部位)发生的不文明行为。具体为:
“公共环境”:⑴乱扔乱倒垃圾、⑵乱泼乱倒污水、⑶随地吐痰、⑷乱贴乱画、⑸乱牵乱挂、⑹乱堆乱放、⑺占道经营、⑻污染泉池、⑼违章搭建、⑽损坏花草树木、⑾公共设施损毁、⑿违规燃放烟花爆竹、⒀“门前四包”落实不力等;
“公共秩序”:⒁乱闯红灯、⒂车辆乱停乱靠、⒃横穿马路、⒄翻越护栏、⒅等候不排队等;
“公共关系”:⒆执法人员态度欠佳、⒇窗口行业服务冷淡、(21)不给老弱病残孕让座等;
“重点部位”:⑴城市主街主路、⑵公园广场、⑶汽车站、⑷火车站、⑸服务窗口、⑹居民社区、⑺集贸市场等部位的不文明现象。
三、实施办法
具体方式方法由市级媒体制定并组织实施。同时,欢迎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参与,踊跃向媒体平台投稿一起宣战不文明行为。具体投稿地址如下:
孝感电视台:xgtv_news@163.com (爆料电话 0712—2320011);
孝感日报:xgrbzhxw@xgrb.cn;
孝感晚报:xgwbjzb@126.com(爆料电话 0712—2662555,15307290153);
槐荫论坛:登录后在“不文明行为曝光台”版块发帖。
四、整改措施
1、被曝光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被曝光的其他市民,根据具体情况,由相关职能部门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曝光内容需要相关部门及时整改的,由市四城同创办、文明办联合下达督办函,限期整改回复。
本通告内容,自刊播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