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刘艳 通讯员吕德艺 郝琨) 近日,应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通报一起特殊的交通事故:该市陈河镇一妇女脚踩平衡车上路,被后面一骑电动车的妇女追尾相撞,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者逃逸后被警方捉拿归案。
3月10日9时51分许,黄某某(女,应城市陈河镇甘杨村人)驾驶“雅迪”牌两轮电动车,沿雷新线由南向北行驶至应城市陈河镇中街200号门前路段时,与前方同向姜某某(女,应城市陈河镇南街村人)使用的“迷你九号牌”平衡车追尾相撞,造成站在平衡车上的姜某某倒地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黄某某驾驶电动车逃逸后被抓。办案民警依法认定:在这起事故中,黄某某承担主要责任,姜某某承担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电动平衡车既不属于非机动车,更不属于机动车,无法到交警部门注册登记,所以肯定不被允许上路的。因其操作比较特殊,无防护措施,很容易酿成交通事故,不建议市民将其当做代步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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