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董金洲 张立园)6月11日上午,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汪汉平一行三人来到云梦法院,当面向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蔡火林赠送书写“秉公执法、勤为企忧”锦旗一面,由衷感谢云梦县人民法院为企业排忧解难,异地执行货款70万元。
2019年6月25日,云梦法院立案受理了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安徽瑞科玛电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判决生效后,由于瑞科玛电池公司未履行支付价款1152091.25元及逾期支付违约金45207.28元义务,中一科技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向云梦法院申请执行。
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由云梦法院和云梦县公安局组成的专班,几次前往安徽省淮北市调查瑞科玛电池公司的犯罪证据,了解瑞科玛电池公司的财产状况。经专班与当地法院多次调解,6月4日下午15时,中一科技公司收到瑞科玛电池公司货款70万元。
下一步,云梦法院将乘胜追击,着力查找被执行人瑞科玛电池公司其他财产线索,力争圆满执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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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高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