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徐勋伟)1月9日,汉川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吕某等33名被告被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1月,被告人吕某与唐某(另案处理)共同出资,以“武汉存真信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外作为掩饰,购置大量电脑、手机、电话卡等设备,并陆续招募被告人王某、江某、姚某等人,利用“奥古金融”(angelo)、"hugesky" 等平台在武汉光谷等地进行网络诈骗活动。
该诈骗团伙使用伪装成美女的微信号添加受害人为好友进行聊天,每天用虚构的美女身份照片等有关信息更新朋友圈,在取得受害人的好感和信任后,谎称有内部消息、专业的分析师或老师指导,将虚假的炒黄金赚钱截图发送给受害人,诱骗受害人在平台上注册账户、充值进行炒黄金投资,造成受害人资金亏损。
2018年12月28日,被告人王某某、熊某出资,向被告人吕某支付加盟费,获得“奥古金融”“石汇国际”“hugesky”平台使用权,以“鑫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对外作为掩饰,购置大量电脑、手机、电话卡等设备,并陆续招募被告人喻某、戴某等人员,邀请被告人姜某从事人事管理,分工合作实施诈骗犯罪活动。
公诉机关查明,2019年3月26日至案发,两个团伙诈骗金额共计483769.8元,发送诈骗信息共计605925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吕某等3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电信网络发送诈骗信息,骗取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上述被告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