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涂海燕)近日,应城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强制执行依法清理不良贷款200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城支行与应城市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段某芳、陈某强等6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应城法院于2018年11月26日作出判决,确定被告段某芳、陈某强于2018年12月25日前向该银行归还借款本金189万元及利息,被告应城市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陈某刚对所欠借款的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六被告均未依法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还款付息义务,该行于2019年5月16日向应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执行后,应城法院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法律义务,但六名被执行人置若罔闻,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后应城法院果断采取惩戒措施,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为依法维护金融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黄武山多次走访、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并讲明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因担心进一步的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应城市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日常运营造成影响,被执行人表示愿意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自己无法一次性偿还债务。在执行干警的工作之下,经过数次协调,双方达成分四次给付的和解协议。2019年12月26日,随着最后一笔执行款的到账,整个案件所执行金额本金及利息全部执行完毕。
至此,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